2012.01.18 愛心禮券
一、100年度辦理【愛心禮券】業務,銷售後廠商回饋金使用運用於補助社福團體、承辦縣府方案之自籌款(增能計畫、脫貧方案)、本會會務費(含人事費、辦公業務費、配合其它單位辦理相關活動費用)。
二、各愛心店家捐款收入請詳見”捐款責信”,因各店家捐款機制(比例制及定額制)不同,如欲查詢各家捐款詳情,請使用頁面之搜尋引擎查詢。
三、因近幾年募款不易,故補助縣內社福團體的款項相對減縮,致影響各社福單位在執行方案上之成效,故本會於100年11月23日第二屆第一次董監事聯席會議開會決議:為期各申請單位能依計畫期程進度執行方案,故本會將調整一整年度募款活動,募集善款,於下半年再開放社福單位申請補助,明年年初審核各社福單位申請之方案,將前一年募集的款項作妥善分配。另本會100年度愛心禮券銷售後廠商部分之回饋金亦將納入102年度補助社福團體使用。
四、99年會計師簽核報告書。